4月11日台湾实施禁止吃/虐杀犬猫的《动物保护法》
长久以来,吃狗肉颇有争议,保护者和支持者舆论战喋喋不休。
而对此,台湾却是当之无愧的行动派--
近日正式立法,宣布禁止吃猫肉、狗肉,违者判刑重罚。此举为亚洲首例。
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4月11日台湾"立法机构"三读修正通过的"动物保护法"部分条文。
对虐杀动物加重刑罚,条文订明宰杀、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,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,将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最高罚款200万新台币。
与此同时条文明确规定,贩卖、购买、食用或持有狗、猫的屠体、内脏或含有其他成分的食品,可判罚5万至25万新台币,并得公布其姓名、照片及违法事实。
此外,三读条文还明确规定,不得以汽车、电单车牵引动物,让宠物跟着跑,否则将罚款3000至1.5万元。
此举为亚洲首例!
此举宣告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完成禁吃猫狗肉立法的地区,发挥了指标性的作用。
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主任陈玉敏指,这次优法明订罚则是补漏洞,代表社会在进步,事实上少吃一种肉食,便能减少一种动物受苦。
此法一出,无疑成为了爱宠养宠人士心中的重磅惊喜炸弹!
都一副喜大普奔的心情有木有--
网友评论:猫猫狗狗不是作为食物来到这个世界的,它们到每个家里都是作为宠物被买或者领养回去的。它们是我们人类感情的寄托!
网友评论:这条法律适合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大陆地区推广,免得屠狗的人无法无天 恣意捕杀,同时也杜绝了偷狗毒狗事件发生
网友评论:看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,希望能日益完善、成熟,同时也愿大陆可以参考,加快动物保护立法的保护!
网友评论:吃不吃是大家想法不同,但虐待这就是心理变态了。爱狗人士并没有强迫不爱狗的人一定要爱,但别伤害。台湾这次干得漂亮!
瑞姐觉得:社会文明的进步不光是物质上的,更加要体现在精神上,在对待生命的行为和态度上,如同比瑞吉的愿景一样,希望"所有宠物都能得到人间关爱"!
当然不光激动和欣慰,在上十亿浏览喋喋不休的舆论战,也充斥着众多反对者的声音。
但是我们依然坚信,人类文明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在众多质疑声中起步的,一切只是时间的问题,迫切希望这样的幸运也赶快降临到我们的头上。
为了每一个爱着你的毛小孩,我们绝对不会放弃对动保法的呼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