狗主人脚踹流浪猫,反被挠伤,竟要喂流浪猫的人赔1300元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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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在网上看到一个非常不解的帖子:
"有人在小区喂流浪猫,刚好另一个人遛狗不牵,狗看见猫就直接冲过去了,猫就抓了狗。狗主人看见了竟然去踹猫,猫被踹了就反击,挠了狗主人,狗主人竟然让喂猫的人赔偿1300元。"
分享给大家看下...
后来,我在网上认真查了,这是一个真实案例,发生在北京...
狗主人将好心喂流浪猫的人告上了法院,请求法院判支付医药费1815.75元、交通费70元、精神损失费1000元。
法院判决流浪猫的人赔偿医药费及交通费共计1300余元...
来源:中国新闻网,链接:http://www.chinanews.com/fz/2012/11-01/4294727.shtml
法院认为,被告长期对流浪猫进行饲养,导致流浪猫易在被告居住地及其附近出现。被告作为流浪猫的饲养人,应当对流浪猫进行管理,并在流浪猫造成他人损害时承担侵权责任。
判定依据是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七十八条,"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"
难道喂养流浪猫也有罪?
在我看来,这是一个不专业的判错案,所有责任都由狗主人承担!遛狗不带牵引绳有过错,故意去踢猫,而猫是为了自保才挠的,也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责任。
其实,要猫喂养人赔也可以,狗主人先赔偿猫咪的治疗费,凭什么是单向?流浪猫可以随便打,无主。而当自己受了伤,又成了有主,找人索赔?
可惜国内还没有《动物保护法》,要是有,完全可以起诉狗主人虐待动物!
虽然每次两会时,动保法的提案议案一直都是大热门之一,一直没有通过...
这件事让我想起了,"去年台湾大学生虐杀猫咪被起诉时法院外遭民众群殴"新闻报道...
台湾大学学生陈皓扬他将台北青田街群众的邻居知名流浪猫"大橘子"残忍虐杀,他在离开法院时遭大批民众围殴,不少记者、警察均遭推倒,场面混乱...
活该被群殴!
有动保法的地区真好!
这样我也不用每次曝光虐猫事件时,被"教育"在大陆虐猫不犯法,曝光虐猫者隐私犯法...非常
再回到喂流浪猫被要求赔偿的故事...虽然法院判下了结果不好,但并不能阻止小区的爱心人士继续喂养流浪猫,有人说,"这是一件错案,没天理!"
是的,公道自在人心!
这个有点像"南京彭宇案",当时很多人说不再敢扶老人,网上碰瓷段子泛滥,直接导致中国传统美德沦陷...
但还是有人坚持善良,坚持扶起急需帮助的老人!
记得韩国电影《熔炉》有这么一段话,"我们一路奋进,不是为了改变世界,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。"
爱心的事必须做,流浪猫也必须有人去救助!
是啊,最近发生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,可能很多人都很丧...
比如,平安保险女高管终于如愿以偿的托死了赵先生一家老小;三色终于让大家痛恨"造谣者",并股价大涨;终于开始有人高呼"是zf一直让他们搬,他们不搬,才这样";林爸爸至今没有取回公道...
2017年,对爱猫君而言也是非常丧的一年,也发生了很多很多可怕的事...
但那又如何,我依旧要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!
即使喂流浪猫被判有罪,那又如何,关爱流浪猫是一件非常有爱心的事!
很多普通人在做,很多明星也在践行!
我们不能被世界改变自己的善良!
本文不涉及地域攻击,也不涉及攻击狗奴,勿带节奏,只是爱猫君个人感想,"一直做个善良的人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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