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疑宠物狗被车碾压 狗主人起诉车主索一元赔偿
发表于:2024-11-16 作者:酷狗屋编辑
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6日,怀疑宠物狗被任某驾驶的机动车碾压致伤,张某一怒之下,起诉被告任某赔偿医治狗的医药费一元。近日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这起宠物狗受伤赔偿纠纷案。春节期间,因朋友出差,张某替朋友照看宠物狗。与同
怀疑宠物狗被任某驾驶的机动车碾压致伤,张某一怒之下,起诉被告任某赔偿医治狗的医药费一元。近日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这起宠物狗受伤赔偿纠纷案。
春节期间,因朋友出差,张某替朋友照看宠物狗。与同事邓某在西翠路遛狗时,遇到了驾驶机动车的任某。
张某表示,那段小路是禁止机动车行驶的,正是任某的车违章驾驶,两次碾压其宠物狗,致左后右腿骨折。
"我向右躲避车,后狗被压倒了,第一次压了,狗没有时间闪躲,又第二次碾压,当时我就去找狗,而不是让他停车。 "张某指出,任某仅下车看了一眼,就走了。
据证人邓某透露,他亲眼看到被告的车直行过来,压到狗的身上。
"被告车压了我朋友的狗,从北向南一拐弯过来压的,后来车压了狗,腿骨折了,狗当时就走不了了。"
邓某进一步表示,可以画出具体事故的位置。"岳家楼桥南侧的莲花河南侧路,属于一个小道,在拐弯后不到100米,我们从西翠路往南走,我们右转。"
记者注意到,开庭后,张某即放弃了自己的诉讼请求,将判令被告赔偿治狗所需医疗费变更为让被告带狗去治病,不需要赔钱。面对原告的起诉,被告辩称,仅凭X光和病例不能证明狗的伤就是他造成的。
据悉,张某当时并没有带狗去医院,之后,狗被其真正的主人接走,原告出差回来后带狗去拍了X光。
"你的证人与你有利害关系。"任某进一步表示,证人的证言与事实不符。
"证人说大概100米位置压了狗,我不认可,我的车是直行,从东向西行使,证人证言说我车前后轮两次碾压,如果那样狗一定死了,我当时看到狗在原告怀里抱着,所以有可能以前受伤,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已经明确了我们的行使方向。 "
"这是碰瓷!"被告表示,如果是自己撞的,他愿意赔钱,但是,当时在交警队,原告就让他拿5000元,协商时原告也没有给狗去看病。"你没有证据证明我撞你的狗,也不能证明狗是你的,你没有狗证,我也没有撞你狗,狗出事了,你也没去给狗治病。"被告补充说。
该案未当庭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