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犬伤人可否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?明确养犬规定是关键
发表于:2024-11-07 作者:酷狗屋编辑
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07日,2013年07月04日 来源:大河报夏天已经来临了,很多的人们都会非常的害怕狗狗,毕竟夏季狗狗是容易发怒的,其实这都在于饲主们如何饲养狗狗,出门给狗狗戴上牵引绳等等,这都是防患于未然。饲主们的文明养拉
2013年07月04日 来源:大河报
夏天已经来临了,很多的人们都会非常的害怕狗狗,毕竟夏季狗狗是容易发怒的,其实这都在于饲主们如何饲养狗狗,出门给狗狗戴上牵引绳等等,这都是防患于未然。饲主们的文明养拉布拉多犬价格不仅能够为爱犬赢得一份宽容,还会为自己省一份麻烦。
恶犬伤人可否按"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"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?当然可以。随着社会发展,诸如恶犬伤人等一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断出现,刑法修改时才增添了这些新内容。 之所以把恶犬伤人和"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"而论,是因为养犬必须看护好,这也是群众的呼声。恶犬伤人看起来是不懂事的动物造成的,其实是人的失职,是犬的主人没尽到看护责任造成的,真正的责任在人。对于这些养犬不尽责任,而使恶犬严重撕咬人的行为,如果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,就是对人民生命的漠视。"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"是一个"口袋"罪,很多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都可以被装进去。因为司法实践中,有人把小狗从高楼上扔下去就定了行为人构成"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",而恶犬把人咬死的事实要比此行为严重得多。
追究狗主人刑责,需立法部门拿意见
多年来,因狗伤人,狗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一种情况,即狗的主人故意叫狗去咬人,否则,几乎没有因狗伤人而主人承担刑事责任的。目前,我国《刑法》并未明确规定狗咬人后可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。《家犬管理条例》虽规定"如有违犯本条例者,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罚款,直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",但具体如何追究、以哪条追究、定何罪、以何罪名追究,刑法上并未规定。所以,现行法律缺乏明确而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。正是基于这种法律困境,恶拉布拉多犬伤人事件大多才依"民事赔偿"和"行政处罚"办理。而刑事责任的追究是对当事人最严厉的处罚。"狗犯罪"是否应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还需要立法部门拿出意见,作出权威规定。
郑州高新区法院党总支书记,完善动物伤人立法,明确犬主应承担刑责,在国外,"不得伤人"和"宠物主人不得对所养宠物失控"是宠物饲养的最基本规则,宠物狗如果失控伤人,养狗者需承担全部责任,包括对伤者的赔偿,警方和市政部门执法的费用等,情况严重者还需负刑责。正因为狗肇事,人负责,一旦宠物狗走失,主人会尽快报案并积极配合寻找,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。反观国内许多城市,尽管相关条例制定了不少,但责权含糊,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"犬祸"。这些血的案例,给无辜者带来了巨大灾难,也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。为此,尽快完善饲养动物特别是饲养烈性动物的立法迫在眉睫。
建议立法应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明确:
一是对私人饲养的动物要明确种类、范围。除按规定上户口、注射狂犬病疫苗外,外出时,其主人必须将其上套,以防受惊吓伤人。
二是对遗弃或跑丢的动物肇事伤人的,法律应规定对举报、检举或提供线索确认动物主人的人的奖励标准,以此促使饲养人增强责任心。
三是进一步明确动物造成他人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时,动物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,特别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。
四是立法给公民猎杀烈性宠物的免责权。
明确地建立养宠物狗规定是非常关键的,这样饲主们就会按照要求去饲养狗狗了,而且也会减少被狗狗咬伤的几率,狗狗不咬伤人们,那么人们自然对狗狗就多了一份喜爱,所以对于饲养狗狗的饲主们来说,一定要文明养犬,不要让意外发生哦。
夏天已经来临了,很多的人们都会非常的害怕狗狗,毕竟夏季狗狗是容易发怒的,其实这都在于饲主们如何饲养狗狗,出门给狗狗戴上牵引绳等等,这都是防患于未然。饲主们的文明养拉布拉多犬价格不仅能够为爱犬赢得一份宽容,还会为自己省一份麻烦。
追究狗主人刑责,需立法部门拿意见
多年来,因狗伤人,狗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一种情况,即狗的主人故意叫狗去咬人,否则,几乎没有因狗伤人而主人承担刑事责任的。目前,我国《刑法》并未明确规定狗咬人后可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。《家犬管理条例》虽规定"如有违犯本条例者,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罚款,直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",但具体如何追究、以哪条追究、定何罪、以何罪名追究,刑法上并未规定。所以,现行法律缺乏明确而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。正是基于这种法律困境,恶拉布拉多犬伤人事件大多才依"民事赔偿"和"行政处罚"办理。而刑事责任的追究是对当事人最严厉的处罚。"狗犯罪"是否应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还需要立法部门拿出意见,作出权威规定。
郑州高新区法院党总支书记,完善动物伤人立法,明确犬主应承担刑责,在国外,"不得伤人"和"宠物主人不得对所养宠物失控"是宠物饲养的最基本规则,宠物狗如果失控伤人,养狗者需承担全部责任,包括对伤者的赔偿,警方和市政部门执法的费用等,情况严重者还需负刑责。正因为狗肇事,人负责,一旦宠物狗走失,主人会尽快报案并积极配合寻找,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。反观国内许多城市,尽管相关条例制定了不少,但责权含糊,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"犬祸"。这些血的案例,给无辜者带来了巨大灾难,也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。为此,尽快完善饲养动物特别是饲养烈性动物的立法迫在眉睫。
建议立法应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明确:
一是对私人饲养的动物要明确种类、范围。除按规定上户口、注射狂犬病疫苗外,外出时,其主人必须将其上套,以防受惊吓伤人。
二是对遗弃或跑丢的动物肇事伤人的,法律应规定对举报、检举或提供线索确认动物主人的人的奖励标准,以此促使饲养人增强责任心。
三是进一步明确动物造成他人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时,动物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,特别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。
四是立法给公民猎杀烈性宠物的免责权。
明确地建立养宠物狗规定是非常关键的,这样饲主们就会按照要求去饲养狗狗了,而且也会减少被狗狗咬伤的几率,狗狗不咬伤人们,那么人们自然对狗狗就多了一份喜爱,所以对于饲养狗狗的饲主们来说,一定要文明养犬,不要让意外发生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