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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规养犬应处罚 社区必须设狗厕

发表于:2024-12-23 作者:酷狗屋编辑
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2月23日,2009年08月03日03:03来源:信息时报7月1日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生效,在社区论坛上,多名市民不约而同提出了条例实施后存在的问题。有市民反映,虽然犬只做了登记受到一定约束,但是管理配套和跟踪


2009年08月03日03:03  来源:信息时报

  7月1日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生效,在社区论坛上,多名市民不约而同提出了条例实施后存在的问题。有市民反映,虽然犬只做了登记受到一定约束,但是管理配套和跟踪监管仍存在较大问题。条例中的第二十九条提到,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,要用犬绳牵领犬只,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及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等规定,但犬只随地大小便、不带狗绳的现象仍不时在社区内出现。而为此,越秀区洪桥街还专门举办了一场以"文明养犬邻里和谐"为主题的社区论坛。

  在荔湾区金花街、黄埔区黄埔街、越秀区七株榕社区,市民都不约而同提到了犬只粪便成为当下社区居民出行提心吊胆的"地雷",不仅妨碍居民,还影响环境卫生。西村的居民冯姨建议,一些新建的楼盘应增加与此相关的配套设施,如设立狗厕。旧社区则可辟出一个专门的犬只大小便地方,做到养犬配套设施进社区。其次,要提高狗主素质,若自己的宠物在街道上大小便,主人应及时清理。还有居民提出,违反条例的并没有明确处罚规定,政府要加强监管,进一步出台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,对犬只活动的特定场所和管理区域给出明确指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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